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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北大厦VIP卡申请流程

使用规则 
浙北大厦VIP卡均可在浙北大厦各门店购物、消费;请在付款时刷本卡,以便累计消费积分,事后不补。如有退货、换货将扣减或调整相应积分。 
浙北大厦VIP卡是磁条卡,请远离磁场,勿弯折或磨损,以免破损或消磁。如您在付款时发现VIP卡无磁,请先至各总服务台充磁或换卡手续;再到收银台付款积分,如先行付款,事后积分无法补积。
与VIP卡相关的任何优惠奖励和服务均按单张VIP卡计算,卡与卡之间恕不累加、重复打折、优惠或转让。 浙北大厦VIP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等。
挂失与补办 
VIP普通卡遗失或损坏,可凭有效身份证至各总服务台补办新卡手续,并收取10元工本费,原卡注销,新卡延用原卡的有效信息。          
VIP金/银卡遗失或损坏,可凭有效身份证至各总服务台或购物中心贵宾厅补办新卡手续,银卡支付50元,金卡支付100元/张,原卡注销,新卡延用原卡的有效信息。

贵宾须知

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有权对浙北大厦VIP卡会员制度及条款做出调整,并保留最终解释权和管理权,调整内容恕不专函通知,敬请咨询各总服务台。 
贵宾个人资料如有变更或了解使用情况,可凭有效身份证至各总服务台更改(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除外)或查询,如因贵宾个人原因引起资料不全、错误、联系资料引发的责任,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 
接受各项服务、领兑礼品等请主动出示VIP卡和办理本卡有效身份证。 
年度内(以每年12月31日止为计算日),累计积分超1000分的会员赠送礼品一份,礼品领取扣除相应积分;累计积分未满1000分的会员卡,赠送小礼品一份,礼品领取积分自动清零;在规定的领兑时间内未及时进行领兑的会员卡,视为自动放弃,积分清零。领兑时间详见浙北大厦公告。 
从2009年4月18日起,浙北大厦已启用新版会员卡(VIP)卡。新版会员卡将为您提供更为优惠的消费措施,积分活动等使用规则将重新调整,原使用规则作废,原会员卡于2009年12月31日止作废。 
VIP卡有效期详见卡面,使用期限最后一年累计积分100分免费换卡。